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7月7日公佈,一连4天展开的反非法劳工行动,拘捕17名怀疑非法劳工、2名雇主。
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96个目标地点,共拘捕15名非法劳工、2名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

15名非法劳工,年龄介乎27至54岁,当中三人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一人涉嫌行使及管有怀疑伪造身份证。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2名雇主,年龄分别为33岁、45岁。
此外,执法人员于上水拘捕两名从事水货活动违反逗留条件的内地男旅客,年龄为40岁、46岁。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任何人违法逗留即属犯罪。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2年。雇主若雇用非法入境者,最高可罚款50万港元和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