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6岁老翁先后4度以黑色记号笔涂污旺角马会投注站的玻璃外牆,包括写上“马会员工全部贼公贼婆”等字句,被控4项刑事损坏罪。被告早前承认所有控罪,今日(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指被告4次行为针对同一机构,而感化报告中亦称被告冥顽不灵,故判被告监禁10日,缓刑12个月。

被告卫泽宗(案发时76岁)被控于2023年6月10日、12日、30日及7月9日,在香港九龙旺角花园街2至16号好景商业中心地下25号舖“香港赛马会”门外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赛马会的玻璃牆,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案情指,被告在涉事的玻璃外牆上写上“偷人背包财物,马会职员全部係黑工”、“马会员工全部贼公贼婆”等字句。被告早前在警诫下称于同年5月30日在投注站内遗留了一个单肩袋,后来发现不见了,其后曾向马会职员询问,惟获告知从未见过其袋,故怀疑马会职员偷取他的单肩袋,一怒之下在玻璃牆上写上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