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私人恩怨,在网上发布一名女性朋友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履历及相貌等,涉嫌“起底”。私隐公署今日(29日)在港岛区拘捕一名36岁中国籍男子,涉嫌在未经朋友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个人资料,违反《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该名男子获准保释,私隐公署继续调查案件。

私隐公署调查显示,女事主与被捕人士曾为朋友。2022年7月,有人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的公开讨论群组内先后发布了3条包含事主个人资料的讯息,并对事主作出负面的评论。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别名、年龄、手提电话号码、居住屋苑及大厦名称、曾就读中学名称、曾任职公司名称、过往工作经验,以及一张事主社交媒体平台账户的截图,当中载有事主的容貌。
私隐公署提醒市民,不应因为私人恩怨而将他人“起底”,“起底”无助解决任何问题,相反往往只会使衝突升级。再者,“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