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男社工涉于今年初在港铁坑口站外一条楼梯偷拍女子裙底,被控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日(5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以待辩方索取文件。裁判官刘绮云押后案件至10月3日再讯,续准被告以1000元保释,期间不准离港。
被告吴俊龙,被控于2023年1月2日在将军澳培成路港铁坑口站B1出口对出楼梯,出于拍摄女子X私密部位的意图、及为了从X的衣服下方拍摄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设备、即iPhone,而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及被告是为了性目的和没有理会是否得到X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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