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一批黑暴借所谓“元朗721事件”再掀暴乱。其间,两名男子驳斥黑衣人喊“港独”口号时遭暴徒狂殴报复。一名参与施袭的中年妇拳打及用易拉架攻击两名男子,在警员登门搜查时,涉将一对运动鞋扔落楼毁证。经审讯后,她被裁定两项有意图伤人、妨碍司法公正及暴动罪成,法官郭启安今日(29日)于区域法院判处女被告入狱5年半。

52岁的被告李茵茵报称自僱人士。她被控于2019年9月21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162号至164号地下的中国银行外,意图使男子姚兴强及男子X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两人,及与其他身份不详者参与暴动。她另被控于2020年6月24日在葵涌一单位将一对鞋抛出窗外,以毁灭证据和阻碍警方对她涉嫌触犯的刑事罪行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