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期不断揭发有滥用公屋个案,房屋署早前向首批公屋租户派发表格,要求申报是否在港拥有住宅物业,今日(30日)是交表的截止限期。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兼房屋署署长罗淑佩呼吁,仍未交回表格的租户今日内递交,若不交表或蓄意拒絶申报,最严重可被即时终止租约。

罗淑佩在电台节目上表示,署方向8.8万户公屋租户派发表格后,截至27日,已收回近7.5万份申报表,收回率约85%,预计这两天会再收到申报表。她指,如果租户有证据证明未能在限期前交表,包括不适要留在医院,或被公司派驻到外地公干等,署方会人性化酌情处理,但租户须有证据支持有关说法。
近年,香港不断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去年成功收回约2200个单位,而今年4月至11月,已成功追回约2000宗个案。罗淑佩预料,今年收回单位的数目会多过去年。
她透露,也曾收到举报,称有公屋租户在内地有物业,署方向内地有关部门查证后,发现租户不仅在内地有物业,更有商舖收租,强调这些都属于租户的资产,署方已向其发出迁出通知书。
至于会否增加居民举报的诱因,罗淑佩表示,需要聆听公众意见。她知道社会很关注出租公屋个案,靠举报及线索追查亦很重要,但留意到有意见认为,不要鼓励举报文化或“互笃”等,强调特区政府需要取得平衡。
据悉,去年根据举报成功收回超过180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