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为屡禁不绝,当中在新界南区近期更有上升趋势。有鑑于此,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人员于本月1日至2日,一连两日在区内展开针对性的执法行动,合共拘捕23人,当中1人更被验出药后驾驶。行动共检获22部非法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电动单车、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

本次执法行动分在荃湾、葵涌、青衣、沙田、马鞍山及大屿山等多区进行。被捕的17男6女,年龄介乎18岁至53岁不等。他们分涉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当中1名男子另涉容许他人驾驶未有登记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车辆,以及当中1名男子另被验出药后驾驶。
至于在行动中检获的非法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12部电动单车、9部电动滑板车及1部电动平衡车。
警方强调,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至于“药后驾驶”更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