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8月后,香港警方下周一(11日)起再推出新一轮交通安全大型执法行动,针对乱过马路或干犯严重交通违例事项的行人,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罚款2000港元(港币,下同)。值得留意的是,今次行动不但出动便装警员执法,更是在全港各区不定时、无限期进行。
根据警方资料显示,香港致命交通意外有上升趋势。截至10月,今年共录得85宗致命交通意外,是自2020年以来最高。85宗事故中,共有56名行人死亡,当中35人為65岁或以上长者,佔整体行人死亡人数的63%。而涉及长者行人的致命交通意外中,货车佔最大比例,其次是的士及小巴。
有见及此,警方交通总部在今年第三季於全港逾百个人车繁忙地点,进行严厉的执法行动。行动中共截获1785名违反交通条例的行人,连同一连串的教育宣传活动,第三季牵涉行人的严重或死亡交通意外数字,较去年同期大跌一半。

除此之外,警方亦在12月1日至8日期间,在全港多个人流较多的地点进行马路安全的相关宣传,同时向行人派发吉祥物“熊sir”的纪念品。另外,亦会在今年第四季推出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在全港约百个人车流量较多的地点掛上行人安全主题的横额、在全港90多个地点的交通灯控制器贴上“熊sir”贴纸,以提醒途人注意安全等。
而在一系列的宣传及教育行动结束后,警方在12月11日起将会在全港各区进行不定时、无限期及不同形式的大型执法行动,针对乱过马路或干犯严重交通违例事项的行人,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罚款2000元。行动中更会派出便装警员执法,以避免出现市民在发现有警员驻守下才守规矩的情况。
警方表示,涉及行人的致命交通意外,成因大部是不当使用或没有使用过路设施、走路不专心等,提醒行人应该善用行人过路灯、斑马线、行人隧道或天桥。警方呼吁市民為自己,為家人,做个尽责过路人。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及《道路交通条例》,以下情况均属违例,包括:(一)在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的15米范围内,但却不使用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过马路;(二)在距离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或该天桥或隧道的任何部分的15米范围内,但却不使用该天桥或隧道过马路;攀越或穿过任何路边围栏或中央分道带过马路;在红色灯号亮着时,在有关过路处横过或开始横过车路;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