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警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间涉嫌在纪律部队宿舍三度非礼一名十馀岁女童,执法人员去年(2023年)6月接获相关报案后展开调查,同年7月4日拘捕被告,落案起诉他3项非礼罪。涉案男警上周五(12月29日)否认全部控罪,押后至今日(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讯,以定审期。裁判官最终将审期定于3月4日,预计审讯需时3天,其间被告续准担保外出。

该男警代号“U.K.B.”,现年27岁。据执法部门新闻资料显示,被告为一名休班警员,现已被停职。控罪指,被告于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2020年8月某日,在九龙秀茂坪和康径1号秀茂坪纪律部队宿舍某单位非礼一名十馀岁女童。据悉,他与该女童是亲戚关系。
被告上周五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否认全部3罪。由于事主需循视像系统作供,故当日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今日再讯,并转至九龙城裁判法院审理。裁判官今日与控辩双方商议后,排期今年3月4日开审,预计审期3天,其间被告续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即保释金3000港元,其间不得离港,需居于报住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两次,不可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及不可踏足秀茂坪纪律部队宿舍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