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小伙伴疑惑:我在香港登记结婚了,但又想要内地的红本本,还能回内地登记吗
“毕竟两边系统不互通,应该可以吧”
有该想法的小伙伴想必是超凡脱俗,脑回路惊人
言归正传,分两种情况:
内地人和香港人:在香港结婚,靠宣誓(我宣誓我没结过婚)到底结没结过,鬼知道,从这点看,还是内地的证据链更完整),
登记后,若想再回内地结婚,需要做公证书,即《申请结婚声明书》,该公证书是内地人和香港人在内地结婚的必须文件,这是规定!而要想做该公证,就需要港方提供无结婚记录证明(寡老证),而此时,已经结婚了,便无法提供!做不了该公证也就无法回内地登记
结论:不
内地人和内地人:俩内地人在香港登记结婚后,再回内地登记,由于系统不互通,俩内地人也不需要什么公证书,只要婚后没去更改婚姻状态,就可以再次登记(跟重婚也没关系,毕竟还是同一个人)
结论:
:若在香港已婚,回内地换人登记,小心做冷板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