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 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15日讨论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表示,市民和团体只要真心诚意尊重区旗及区徽,没有公开及故意作出任何侮辱性行为,不用担心误堕法网。

资料图:香港立法会大楼。图源:香港中通社
曾国卫在会上表示,此次修例不包括域外法权,现时香港的《国旗及国徽条例》和《国歌条例》都不涉及有关条文,国家的国旗法、国徽法和国歌法亦无相关规定,特区的修例内容会与国家法例保持一致。
他相信,特区政府会与外地执法单位协作处理涉及境外的违法行为,如果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相信国安法的域外法权条文可以处理。
此次修例令侮辱区旗及区徽罪行的条文更为清晰,涵盖现实生活及网络世界的侮辱行为,并且扩大禁止将区旗及区徽用作不当用途的范围,以及明文规定不得倒挂、倒插区旗,不得倒挂区徽等。
来源: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