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于都一案经不起推敲审视,终会成为千古奇谈,都说人无信不立,而事无真不干;侵犯财产伪造协议书签名,诚信与法律就这样被无视。




这不,2019年5月,江西赣州于都县罗坳镇三门村委会原班子采用伪造协议书签名、报了案还能向被告送钱等手段骗两法院和广大百姓及栽赃陷害了村民。




都说人在做天在看,如今,江西赣州于都县罗坳镇三门村案件再翻篇,问题被逐一曝光露出水面,试问,纸哪能包住火呢?做为当事人,我只想说:“事已至此,必须给个说法,推拖绕者滚,严重的当事人下去踩机,现在还想搞成“代签”,你们觉得可能吗?你当法律是你家立的吗”?真是岂有此理!





事实上,无论征地与拆除土坯房都得有一纸协议书,我们不妨想想,与人合作如果连基本的协议书或合同签名都是伪造的,大伙觉得这官司是谁输谁赢?能把官司办成这样,这不仅是对法律的挑战,更是对人性诚信的考验。




这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江西赣州于都县罗坳镇三门村原班子侵犯财产本是有错在先,还伪造协议书签名栽赃陷害村民就更为人所不耻了,还想瞒天过海超期扣押手机电脑,这就是封口的必杀技,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总之,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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