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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收3000元刑毁天后站,少年被判入教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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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4:2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岁少年涉嫌在2020年7月1日,以雨伞破坏港铁天后站光管及闭路电视等,又企图焚烧纸箱。被告本月初被裁定纵火、刑事损坏等四罪罪成,区域法院法官王诗丽昨日判被告入教导所。

 

 

被告黎俊熙(20岁)被裁定两项企图刑事损坏、一项刑事损坏及一项纵火罪成。他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在港铁天后站B出口外企图损坏属于香港铁路公司的闭路电视及电子显示屏;及刑毁四支光管;在英皇道14号外企图用火损坏两个纸箱。

 

 

法官王诗丽判刑时表示,被告在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中,承认收取3,000元作为报酬而犯案,直言若他当初选择认罪,将会获得更多刑期扣减。法官称,被告自小遭父母遗弃,由姑婆及姑丈抚养,他缺乏挚亲关爱,求学时期不获同辈接纳,之后误交损友、加入黑社会及吸毒。

 

 

法官表示,被告在众目睽睽之下,掷打闭路电视镜头,有预谋地穿黑衣到场掩饰身分,并用长伞敲打天花板的光管及显示屏等,行为无知、自私,罔顾途人安全。被告继而到路边试图点燃纸箱,比刑毁罪责更重。法官考虑到被告犯案时相对年轻,没有受到好好管教,导致价值观有偏差,认为判被告入教导所最适合,能为他培养守法意识、建立价值观及重整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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