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3日)刊宪,指定2024年4月1日为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的相关法例条文的生效日期,以及自该日起调整建筑废物处置的收费。两份公告将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于下周三(18日)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立法会省览。
目前于堆填区处置建筑废物的收费为每公吨200元,实施垃圾收费后,于堆填区处置都市固体废物而按重收取的入闸费为每公吨365元。当局表示,为避免日后有人蓄意混合两种废物以逃避收费差价及考虑到成本因素,政府须由开始实施垃圾收费的日期起,同时修订建筑废物处置的收费水平。
环保署表示,一直积极推展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为指定袋和指定标籤的供应建立生产、存货及分配系统与零售网络、举办简介会与不同持份者沟通、为相关业界的前线员工提供专题培训及支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