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岁母亲前年至去年虐待8岁儿子X,被裁定2项虐儿和袭击致伤害罪成,今日(2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一年半感化令。裁判官判刑时形容事件属不幸,指事主患有过度活跃症,可想像比一般儿童更难教养,但创伤报告指事主对妈妈有深厚感情,仍然希望与妈妈居住,并提醒体罚非法例容许,亦会令儿童长大后视暴力如无物。

45岁被告报称无业,被指前年9月起,于葵涌邨的住所故意袭击8岁儿子X,包括因事主只顾玩手机、平板电脑,而在浴室对他拳打脚踢,并捉住事主的脚腂、将他倒悬、旋转10秒,又因事主欠交功课,用胶纸封住他双眼,用针刺伤他的手等,其后被学校老师揭发事件并报警。
辩方律师求情时引述被告的背景报告、感化报告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本身患有情绪病,需要服用精神科药物和接受定期治疗,与丈夫离异后独力抚养患有过度活跃症的儿子,形容是一个病人照顾另一个病人,当中辛酸只有被告自己能体会到。
辩方又指,案发时儿子因顽皮,只顾玩iPad、不肯吃饭,被告因而体罚,事主整体伤势属于轻微;又指事主并非单纯不理人,而是有令被告激动的行动,被告不懂得处理;而事主就读小三后已经再无欠交功课,被告亦已无再用针刺方式体罚。
裁判官曾庆东判刑时形容事件属不幸,事主患有过度活跃症、专注力不足,亦出现抗拒行为,可想像比一般儿童更难教养;而被告经历两段失败婚姻,案发时要独力扶养小孩并兼顾工作。但裁判官指,体罚小孩并非法例容许,被告于案中的体罚方式极端,称研究显示,若父母使用暴力,儿童亦会学习使用暴力,提醒这种不良的教导方法,会令儿童长大后视暴力如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