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提出採取多项措施鼓励生育,包括推出新生婴儿奖励金,向每名于2023年10月25日起在香港出生而其父或母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新生婴儿发放一笔过2万元现金奖励,为期三年。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等官员今日(26日)出席首场施政报告政策记者会,阐述相关措施。卓永兴表示,由10月25日开始,父母在为婴儿辨理出生登记及申领出世纸时,可同时提交奖励金的申请。

卓永兴指,申领奖励金有资格要求。婴儿必须在2023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期间在香港出生。递交申请时,父母其中一方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指,根据2022年的出生登记统计数字,约95%在香港出生的婴儿,父或母其中一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符合奖励金的申请资格。
时间方面,由昨日起,合资格的父母已经可以作出申请,惟落实计划需先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卓永兴指,如拨款申请顺利获得通过,预期在明年第一季可发放奖励金。而在拨款通过后收到的申请,如果符合资格及填写银行资料正确,一般会在两至三个星期内就可收到奖励金。
提交申请亦有时限。父母应在婴儿出生的42日之内,在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一併申请奖励金。如未能做到,亦要在婴儿出生当日起计的6个月之内提交申请。卓永兴提醒,奖励金必须由婴儿的父亲或母亲提交申请及领收。父母可亲身前往入境处的出生登记处办理,向职员领取申请表格后交还;亦可透过网上申请,入境处的办理出生登记系统会附设申请表,供合资格的人士提供收款资料。不过,网上申请前要先登记成为“智方便+”用户。
卓永兴表示,申请奖励金只需提供简单资料,包括父或母用个人名义开设的本地银行户口、户口持有人名字和户口号码,以及一个可以接收短讯的本地联络电话号码。成功申请的奖励金会过户到申请者的指定银行户口,库务署亦会向收款人发送放款的短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