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于10月31日在文锦渡管制站进行联合行动,检获约3.4吨怀疑走私大闸蟹,估计市值约230万元。海关人员当日在文锦渡管制站截查一辆入境货车,经检查后,在货车上已申报的货物中发现该批怀疑未列舱单的大闸蟹。此外,检获的大闸蟹并无附有由出口地当局签发的衞生证明书,不符合有关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的条款规定。案件仍在调查中,一名49岁男货车司机正协助调查。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百万元及监禁7年。海关亦提醒业界人士,切勿进口或售卖来历不明的大闸蟹;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及领有食环署签发的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或相关书面准许的商户。
根据《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另外,根据《食物安全条例》,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未有登记下经营食物进口或分销业务,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海关与食安中心会继续保持紧密的情报交流及合作,并採取联合行动以打击非法进口食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