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余伟良上月在牛头角跑步期间,遭一名40岁无业汉挥拳袭击,其太阳眼镜破裂及面部受伤。涉案男子昨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採纳精神科报告建议,判处三个月医院令,另依控方要求,下令被告须就余的太阳眼镜赔偿、于出院后两周内通过法庭支付。

被告苏章兴承认于今年10月18日在九龙观塘区牛头角太子道东行人路近灯柱DF3592袭击余伟良,因而对余伟良造成身体伤害。
案情称,事发当日下午1时许,余于行人路跑步时,途径被告身旁,遭被告突然用右手打向左脸,导致其太阳眼镜破裂及面部受伤。被告逃走,后来被截停拘捕;余则送院治理,面部有触痛及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