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无业青年于去年8月持刀闯进慈云山一间餐厅,并斩伤老闆娘,他最终被在场食客制服,并在其背包内发现藏有另一把刀。被告早前于区院承认有意图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原定今日(21日)判刑。但法官王诗丽表示,需时考虑相关案例及报告,故决定押后至下周二(28日)宣判。

被告冯志达,现年20岁,被控于2022年8月24日,在香港九龙慈云山嘉华大厦地下A&C号舖八道餐厅,意图使曾姓女事主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她,及于同日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把生果刀,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辩方求情时曾指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会产生幻想,他的精神科报告建议判处无限期医院令,但辩方指本案并非严重至要判处此刑期,事主没有严重受伤,认为适合判处监禁及让被告接受精神治疗。
案情指,事主为八道餐厅老闆娘,并不认识被告。当日上午被告走进餐厅并由事主招呼他,但他没有说话。被告经询问下得知餐厅正营业,其后突然拿出刀斩向事主头部两下。事主跑离被告,他衝向事主续施袭,事主用右手挡格,被告则再刺伤她右肩。被告最终被制服并丢下刀,执法人员其后到场拘捕被告。警诫下他承认“因为我唔中意间舖,所以我就带咗把刀去伤间舖入边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