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女侍应涉于在观塘海滨长廊裸露身体拍照,并把相片上载至社交平台任公众传阅。案件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女子承认猥亵裸露身体罪和发布淫亵物品罪,准许保释等候12月28日判刑,其间法庭为其索取社会服务令、感化令及心理报告。

被告李佩仪,被控于今年6月2日,在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80号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或在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身体部位,即胸部及私密部位。另被控于5月31日与6月2日之间,在Twitter(现改名X)发布淫亵物品,即1段影片及5张照片。
案情指,被告李佩仪在今年6月2日晚上约9时,在观塘海滨长廊展示其胸部及私密部位,让同行男子用被告手机拍下来,其后被告把4张照片上载至Twitter。有市民发现涉事照片后报案,被告在6月6日被捕。警方调查发现,涉案帐户在5月至6月间另上载及参与1张不雅照片和1条不雅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