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单程证来港不久的女子早前向官立小学校长提供2万港元现金,图为儿子获取小一学位,结果校方向廉署举报而揭发事件。涉案女子事后被控1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案件今日(1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次提讯,被告承认控罪。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是对本港法律不了解才犯案,但裁判官指被告有预谋犯案,下令将被告还押至3月28日判刑,期间为她索取背景报告。
被告李君萍,45岁,报称家庭主妇。辩方向裁判官表示,希望以社会服务令或缓刑方式处理,惟被裁判官实时拒绝。裁判官表示,理解被告作为家长,为儿子争取心仪学位的想法,但她不应以非法手段,批评她是为谋私利,令他人利益受损,抹杀靠实力的学生,判刑须具阻吓性。
案情指,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于2022年6月6日接获被告儿子的小一入学申请。被告儿子于同年6月中出席该校入学面试,惟未获邀请参加第二轮面试。被告其后于2022年7月18日到学校,向其校长提供2万港元现金,意图为儿子获取该校小一学位。校长拒绝接受贿款,校方同日向廉署举报事件。被告儿子最终未获该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