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今日(13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就2023至24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作出决定,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2.87%,中层及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65%。生效日期追溯至2023年4月1日。
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的公务员个别薪点的金额须予订明:
(i)总薪级表第34点为79,930元;总薪级表第35点为80,730元;及
(ii)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0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36点为79,790元;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1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37点为80,590元;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2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38点为81,400元。
政府表示,会尽快将2023至24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建议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