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提醒两期均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的市民,如果他们因“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未达3,000元的要求而尚未能领取第二期2,000元消费券,须于本月31日或之前达到有关要求,才能在8月16日领取第二期消费券。八达通公司会在今日起,向仍未符合累积消费额要求的登记人发出短讯提醒,短讯会以电话号码9665 7134发出。

如有关市民的八达通卡已没有馀额,但“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仍未达到要求,需先为八达通卡增值,并作合资格消费,以达到相关累积总额的要求。
市民可通过以不同方式查询其消费券“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包括八达通客户服务热线2969 5588、八达通网站(按此浏览)、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及使用港铁站的八达通服务站。
发言人说,如果市民在7月31日后才达到“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要求,他们领取第二期券额的日期,将顺延至达到要求后的翌月16日;而市民最迟须在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