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63岁男子去年12月至今年6月在社交平台发佈煽动言论被捕,他早前承认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7月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3个月。

案情指,被告承认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发佈、提供及或持续提供陈述、相片,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或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从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时指出,虽然社会已经平静一段时间,但仍有部分人耿耿于怀,受刺激下可能会再次引起情绪,死灰复燃;不论煽动行为程度高低,判处阻吓性刑罚是必要,考虑被告认罪,相信他深感懊悔,上了人生宝贵的一课,扣减部份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