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美容中心女负责人声称曾以自然疗法自行治癒末期淋巴癌及鼻咽癌,涉在未经注册下向3名癌症患者提供磁疗、光疗、心理治疗、饮食建议等医学治疗,共收取约300万元治疗费用,并建议患者停用药物治疗。但患者完成数十次治疗后病情没有好转甚至恶化,其中两人离世。女负责人否认3项未经注册而从事内科执业罪,案件今日(15日)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透露,女被告曾向患者称她是美国自然疗法医生,但其学历不受香港认可。

警方在2016年2月26日以“非法行医罪”拘捕女被告赵淑仪,其后在娉婷公司及被告住所,检取了银行账单、设备、磁铁及显微镜。控方专家证人龚建恆医生认为被告表明她是一名有能力治疗癌症的人,电子针灸测试检测报告中包含西医医学诊断术语,被告根据报告发表评论及解释诊断结果,向患者开出书面处方,建议患者终止药物治疗,根据患者病史进行医疗资讯,以图表跟进病情进展,众多行为均可被视为西医看病诊断治疗。
63岁女被告赵淑仪被控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4月13日期间,在香港铜锣湾边宁顿街广旅集团大厦17楼“娉婷国际有限公司”,并非已注册、临时注册或获豁免注册,而在与陶宝富有关的情况下从事内科执业;她另被控于同地在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间,未经注册而在徐剑雄有关的情况下从事内科执业,并在2013年11月19日至2015年9月7日期间,未经注册而在锺少琼有关的情况下从事内科执业。
案件明日(16日)续审,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控辩双方需时准备承认事实,并会争议医疗设备专家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