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早前房委会推出六大“辣招”,收紧公屋租户申报机制后,房协亦“加辣”採取多项打击滥用公屋资源措施,包括自今年12月起,非经常持续居住单位逾3个月将被视为滥用、因虚假陈述被终止租约的租户和18岁或以上家庭成员5年内禁止申请公屋等。房协总监潘源舫今日(18日)表示,过去3年约有1000多至2000宗个案被终止租约,当中30多宗是因为滥用而被终止租约。

潘源舫在一电台节目说,房协有时会遇到单位被滥用的情况,包括有租户不是经常在有关单位居住、甚至有单位被丢空等。房协会派职员进行定期家访,如果觉得有怀疑个案或举报,职员亦会不定时突击巡查,包括在非办公时间或周末等,如确定滥用公屋单位,房协会发出迁出通知书。
另外,房协将于明年4月起优化现行的“富户政策”。潘源舫说,所有新住户受到“富户政策”约束,房协已在辖下的20个出租屋邨发出通告,亦已向受“富户政策”影响的租户发信通知,未来会在不同时段安排简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