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对开聚集,多人被捕。其中一名男子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今日(8日)早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月。

26岁被告黄佳涌,报称是电脑技术员,被控在旺角警署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辩方求情指没有案底的被告一直勤奋工作且为人孝顺,并为家中经济支柱,其亲友及前上司等均对他讚誉有加。被告当时只是被社会氛围主导而犯案,并无政治取态,他亦只是有参与叫口号,且相信不会再犯案。裁判官考虑到被告当时身上并无攻击性武器,且只是叫了数次辱警口号,其参与度不高,最终判监4个月。
控方案情指,当日有群众在旺角警署对开聚集,执法人员举旗警告,要求在场人士离开,但群众仍未散去。执法人员之后展开驱散,结果截获被告。被告自辩时指,他当日只是不想回家,在附近閒逛,白色头盔是地上拾得,又指当日只是心急返家,因此急步行,但无逃跑。被告说自己无意图参与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