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裁判法院4月发生“掉包”走犯案,涉嫌贩毒的37岁男子陈树华,于法院内的临时囚禁室等候还押期间,与一名获批保释的24岁男子林景浩交换身份识别文件,并冒认为林景浩,成功获准保释离开法院。两人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及使用属于他人的文件等4罪,被告林景浩早前已表示拟认罪。案件今日(9日)在区域法院再讯,辩方表示另一名被告陈树华亦会认罪。案件押至明年3月6日进行答辩和求情,两被告续还押。

涉贩毒案的被告是37岁陈树华,报称售货员;涉袭女友的被告是24岁林景浩,报称侍应。2人同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2023年4月10日在西九龙法院羁留室内,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陈树华虚假表示自己是获法庭准予保释的林景浩,而林景浩则容许此调包。
陈树华另被控一项从合法羁留逃离罪及一项使用属于他人的文件罪,指他在同日同地,从警员52498陈伟鸿的合法羁押下逃脱,及于同月13日,在油麻地南京街与新填地街交界附近,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使用一张属于林景浩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收据。林则另被控将文件转让给他人罪,指他于2023年4月10日,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将姓名为林景浩的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转让给陈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