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10月向88000户公屋租户派发申报表,要求申报租户是否在本港拥有住宅物业的表格,表格收回率约为98%。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今日(16日)表示,未交回表格的个案有约1700个,而当中已有200个住户自行交回单位。

何永贤在电台节目表示,首阶段已核对25000份表格,发现有59户在港拥有物业,其中40户拥有住宅物业,房屋署将发出迁出通知书。何永贤还提到,不同个案有不同细节,包括有住户正在处理离婚手续或申请破产等,会再按情况处理。何永贤强调,若在相关表格作出虚假陈述,属刑事罪行,提醒住户不要以身试法。她又强调,轮候公屋的“封顶”时间仍然按6年计,并会以2026至27年度轮候时间回落到4.5年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