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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暂免重罚,被打者罚 1000 港币?香港这张罚单引全网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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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明是对方先动手,我只是下意识反击,怎么最后反而要罚款?” 

 

近日一名内地游客在香港的遭遇,引发了全网对香港冲突处理规则的热议。

 

这起看似离奇的事件,背后藏着许多人容易忽略的法律红线,值得每一位赴港旅客警惕。

事情发生在香港的一条街道上,内地游客刚从巴士下车,一名陌生港男便主动上前挑衅。面对游客正常避让的举动,该港男不仅故意撞向对方肩膀,还嘲讽游客 “听不懂广东话”,随后更是拿出手机近距离拍摄。

 

 

在游客多次要求停止拍摄无果、准备自行录像留存证据时,港男突然动手,将游客的眼镜、耳机和手机悉数打落在地。

 

情急之下,游客下意识还手两拳,双方在争执中互有损伤 —— 港男手指疑似受伤,游客脸部和手臂则留下明显抓伤。

 

图源:社交平台截图

 

“防卫”为何变“斗殴”

 

报警后,事情的走向超出了游客的预期.........

 

香港警方到场后,起初以 “对方可能精神有问题” 为由劝游客撤案,随后案件被升级至刑事组处理。
更让游客震惊的是,香港法律中并无明确的 “正当防卫” 条文,被动反击也可能被认定为主动攻击。

 

这起事件并非个例,本月初,一名在港工作的内地男子在港铁站遭遇香港男女的歧视辱骂,对方不仅高喊 “大陆人滚回去”,还辱骂其家人。
   
冲突升级后,该内地男子被对方用拳头锤击至眼眶、鼻骨骨折,右脸麻木,但因争执中存在 “还手” 行为,同样被香港警方拘捕,需缴纳 1000 港币保释。

 

为何 “被打还手” 会面临法律追责?
香港律师解释,香港《公安条例》第 25 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打架斗殴,一经定罪最高可处 5000 港币罚款及 12 个月监禁。很多人误以为 “还手就是防卫”,但在香港法律框架下,只要冲突升级为肢体对抗,即便初衷是自保,也可能被认定为 “互殴”,留下刑事案底。

    香港 “正当防卫” 的核心:适度与避让

 

并非遭遇袭击就只能被动承受,香港法律允许的 “正当防卫” 有明确边界,核心在于 “必要性” 和 “适度性”。

 

大家可以优先选择避让。如果有机会远离袭击者,应第一时间撤离,避免使用武力。法律更鼓励通过 “非暴力方式” 化解冲突,而非以暴制暴。

 

一旦防卫行为超出必要限度,比如对方仅轻微挑衅却被打成重伤,或对方已停止攻击仍继续反击,都将被认定为 “过度防卫”,面临刑事指控。

 

 

 

赴港出行提醒:遭遇冲突这样做

 

香港作为国际化都市,社会秩序的维护依赖明确的法律规则。对于赴港的游客和工作者,遇到冲突时需牢记以下几点:

 

  1. 保持冷静,避免言语激化。面对挑衅、歧视言论,尽量不予回应,避免冲突升级为肢体对抗;

  2. 优先撤离,寻找安全区域。若对方有动手迹象,第一时间向人多的地方转移,或寻求周边商铺、地铁工作人员的帮助;

  3. 留存证据,及时报警。若无法撤离,尽量用手机拍摄现场视频(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清晰记录对方的挑衅、攻击行为,报警时主动提交证据,明确表明 “自身未主动攻击”;

  4. 配合警方调查,咨询专业律师。报警后如实陈述事实,避免因情绪激动做出 “认罪” 表述,必要时可联系香港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的初衷是遏制暴力、维护秩序,香港对 “互殴” 的严格界定,本质是引导公众以理性方式解决冲突。了解这些法律规则,并非让大家 “忍气吞声”,而是为了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避免因误解法律而误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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