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香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3|回复: 0

内地 “暴走团” 赴港引发围观,网友热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1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香港维多利亚港两岸、麦理浩径等热门地标出现了一批特殊的访客 —— 身着统一蓝色队服的内地 “暴走团”。

他们队列整齐、步调一致,伴随着音响外放的高分贝 BGM,如人形火车般穿梭在街头,独特的行进方式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甚至有外籍游客好奇尾随模仿,相关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然而,这一场景并未收获好评,反而引发轩然大波.........

内地网友看到视频后吐槽声浪高涨,评论区满是 “丢人丢到香港了”“我们也不欢迎这种行为” 的声音,不少网友更是直接喊话港人 “看到请报警”。

事实上,“暴走团” 这类团体在内地早已颇具争议:通常由一名旗手领队,成员身着统一服装,踏着类似军训的整齐步伐,外放着热门神曲前行,规模动辄数十上百人。

他们曾因 “霸占马路”“噪音扰民” 被诟病为 “继广场舞后最令人头疼的健身方式”,部分极端案例中,“暴走团” 甚至无视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逼停急救车。

由于成员多为中老年人,执法人员往往以劝导为主,鲜少采取实质性处罚,导致这类行为难以根治,让不少内地群众不堪其扰。

如今,这一 “风潮” 蔓延至香港,无论是港人还是内地网友,都明确表达了 “无法容忍” 的态度。

从法律层面来看,“暴走团” 的行为在香港已涉嫌违规

香港大律师陆伟雄指出,其高分贝外放音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能触犯《公安条例》中的 “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以及《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的 “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罪” 等。

一旦定罪,最高可面临港币 5000 元罚款及 12 个月监禁。此外,根据《游乐场地规例》,在游乐场地进行音乐活动并令他人烦扰,定罪后可处港币 10000 元罚款及 14 日监禁,相关违规成本远高于内地。

平心而论,“暴走团” 的存在本质上反映了中老年群体对健康养生和社交互动的需求,追求健康生活本无可厚非,但任何权力的行使都有边界,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

公共空间属于全体市民,健身活动应当建立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避免因噪音、占道等行为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与出行。

对于这类违规 “暴走团”,无论是内地还是香港,都应秉持 “当警告则警告、当重罚则重罚” 的原则,通过明确的执法划定行为红线。

更值得深思的是,除了批评与处罚,社会还应展开建设性讨论:城市是否能规划更多专属健身空间,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既满足 “银发族” 的健身需求,也避免公共空间的使用冲突。

唯有在个人需求与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才能让健身行为真正成为文明社会的风景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Hello 香港 ( 粤ICP备2020129818号 )|Sitemap

GMT+8, 2025-11-14 07:21 , Processed in 0.012977 second(s), 10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25 红盛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