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员工涉虐待婴幼儿事件,至今共34名职员被起诉。其中1人早前承认7项虐儿罪,今日(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9个月2星期。裁判官指,被告曾猛力将幼童摔在地上,形容她的行为如同摔跤搏击,极不负责任、“粗野到极点”,明显是为发洩情绪,罪责非常严重。
被告邓美欣,现年26岁,她承认于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在童乐居虐待7名1至2岁的男女幼童。案情指,邓美欣分别袭击该7名幼童,包括以书本拍打头部、捉住手臂提起幼童再把他们摔落地下、用毛巾大力捽幼童的脸及捉着幼童的手把其拖行等。
辩方今日求情指,被告并非故意伤害幼童,她的行为出发点是保持孩童纪律,她不知道法律不容许,强调被告已经反省,感到后悔及自责,承诺不会重犯。裁判官判刑时指,即使要管教儿童,也必然有较温柔和有效的方法,批评她不止一次犯案,情绪失控,手法粗野,看不到有任何关爱,认为即时监禁是无可避免。裁判官以3至6个月为所有控罪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以及量刑整体性,判被告入狱9个月2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