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街头拉二胡演奏「港独」歌曲的六旬退休老翁,涉于2021年及2022年在港铁旺角东站、大围站和中环拉二胡,被控「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等7罪,原定本周一开审,但因主控及主审裁判官相继不适,在沙田裁判法院将案件重新排期至7月21日开审,预料审讯需时3日。
律政司高级检控官林晓敏昨在庭上,读出经修订的承认事实,指被告李解新(69岁)拉二胡时,前方放置一个内有纸币的箱子,有途人认出被告在拉奏「独歌」,感到十分烦扰,担心引起骚动,遂用手机拍下及报警,警方在巡逻及接到市民投诉指被告演奏后票控他。承认事实指,被告当时展示纸张有因街头演奏「独歌」被起诉字眼,列出包括屯门法院、九龙城法院、西九龙法院及沙田法院的聆讯时间及进度 :「反覆N次重审」;纸上亦写有「无钱打官司请求援助」、「在此募捐」等字句。
承认事实又指,被告的身份不受争议。他在案发关键时间从未申请或持有警方发出、准许奏玩乐器的许可证,亦没有由社会福利署长,或民政及青年事务局长发出的筹款许可证。
被告涉于前年至去年在港铁旺角东站外及中环干诺道中天桥出入口,干犯4项「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罪;及于去年在大围站外及中环干诺道中天桥出入口,干犯3项「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
来源:大公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