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岁的男警长向俗称“遮仔会”的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涉两度虚报贷款每月还款额,诈骗遮仔会批出逾16.5万元贷款。案件今日(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男警承认2项欺诈罪,案情指被告有奢华生活习惯,辩方求情称被告现已还清涉案贷款。裁判官指被告身为警员却知法犯法,涉案数额不少,认为即时监禁无可避免,但先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押后案件至9月21日判刑,期间被告需还押候判。

47岁的被告黄栢伦承认于2017年8月14日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虚假地表示其贷款的每月还款总额为港币9000元,意图诈骗而诱使上述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批准贷款11万元;及于2019年6月20日在向互助社表示其每月还款总为港币5000元,意图诈骗而诱使互助社批出贷款约5.5万元。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于1998年加入警队成为警察,2015年升职为警长,但现因本案被停职,很大机会失去工作和长粮,重犯机会不高。辩方表示被告现已清还两笔贷款,解释初时借贷是因为他曾有沉迷赌博,但现已没有再赌钱。
辩方同意本案控罪严重,但认为所涉金额在同类案件中不算高,冀法庭索取社服令报告后判刑。惟裁判官考虑到案情、被告警员身份等因素后,认为判监无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