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昨日(29日)通过《2023年税务(修订)(外地处置收益徵税)条例草案》,优化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税机制,扩大外地处置收益涵盖的资产范围,以包括股份或股权权益以外资产。政府表示欢迎。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随着条例草案获通过,外地收入豁免徵税机制将符合欧洲联盟去年12月更新的最新要求。香港税制得以进一步巩固,以打击跨境避税活动及防止双重不徵税。虽然外地处置收益涵盖资产范围扩大,但为减轻受影响跨国企业实体的合规负担,政府会制定豁免和宽免措施,维持香港税务竞争力。
为向纳税人提供所需延续性和税务明确性,香港现行外地收入豁免徵税机制合规框架的其他部分会继续适用于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徵税机制,其中包括双重课税宽免、处置亏损处理方式,以及旨在减轻合规负担、提高税务明确性和确保税务透明度的便利营商措施。
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徵税机制明年1月1日实施。政府会要求欧盟尽快把香港从欧盟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