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去年11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旁听案件时,持刀企图袭击裁判官王证瑜,幸王官及时避开,男子其后在庭外被3名警员制服拘捕。涉案男子被控一项企图有意图伤人罪,案件昨(2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控方申请加控3项控罪,包括阻差办公、普通袭击,以及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裁判官应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并把案件排期4月15日在区院答辩。被告继续还押候讯。
32岁被告李政达,报称无业。他原被控一项企图有意图而伤人罪,控方其后将控罪修订为有意图而企图伤人罪,指称被告2024年11月4日,在九龙城亚皆老街147号九龙城裁判法院8楼第8庭,意图使王证瑜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企图非法及恶意伤害他。
控方昨申请加控3项控罪,并获裁判官批准。控罪指称,被告于2024年11月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3把刀、一把锤、一盒易燃液体(环己烷)、4个打火机及一盒火柴。控罪又指,被告于同日在法院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3名警员,以及于法院第8庭袭击名为马松汉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