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一名中学男教师疑偷拍学生裙底,被解往屯门裁判法院应讯。
屯门一所中学近日发生怀疑教师偷拍学生事件,一名26岁中学男教师疑在6日内,于学校内用手机拍摄3名女学生裙底。该教师被控3项非法拍摄私密部位罪,今日(5日)被解往屯门裁判法院应讯。
案情指,被告陈裕德,26岁,报称任教师,据悉现已被停职。他被控3项非法拍摄私密部位罪,指其于1月29日及2月4日,分别在屯门某中学,从3名女童衣服下方拍摄其私密部位。
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4月2日再提讯,以候进一步调查。被告获准以5万港元现金保释,但须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港、每天到警署报到、不得接触控方证人、不得接触该校学生及职员,及不得进入学校100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