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无业男子于2021年在深水埗白田邨与女友争执,在喝下数罐啤酒后扬言“要烧哂成条白田邨”,并于单位内纵火烧衣服。他及后与女友离开单位,浓烟却一直蔓延,最终需消防员到场灭火。其中一名同层男住客失足堕楼身亡,另有11名街坊送院治理。被告早前承认蓄意纵火及误杀两项控罪,昨日(26日)于高等法院被判处监禁8年。
被告陈光耀(39岁),报称无业,他过往有多项刑事毁坏等案底。控罪指,被告于2021年9月10日,在九龙深水埗白田邨13座误杀男子,及于同日在13座一单位,无合法辩解摧毁或损坏属于香港房屋委员会之财产,或罔顾任何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或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
法官陈庆伟判刑时指,被告陈光耀蓄意纵火,法庭必须阻吓,形容屋邨住客有老有嫩,有关行为无可避免会造成混乱死伤,最终导致1死11伤。被告唯一有效求情因素为现场没有易燃物品,考虑到被告案底达16项,误杀及蓄意纵火罪分以12年及8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同期执行,共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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