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推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至今一个多月,投资推广署今日(9日)表示,该计划自推出以来反应热烈,至今已接获双位数字申请以及逾1600宗查询。据悉,有关申请来自不同地区的高淨值人士;查询当中约七成是专业服务提供者,查询内容主要包括申请程序、申请资格及获许投资资产。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指,很高兴见到新计划推出一个月以来获得很好的反应,此反映高淨值人士对香港稳定的营商环境充满信心,并对香港多元化的投资机会感到兴趣。刘凯旋表示,政府将继续推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资产及财富管理枢纽的竞争力,令新计划的吸引力持续提升。投资推广署亦会致力向不同商会、国际持份者、家族办公室以及专业服务提供者推广新计划,以回应查询及确保资讯清晰。
根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3年,其后可在每个3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3年。他们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