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非政府机构校联支援协会(校联)时任董事,涉串谋机构时任经理,在申请为中小学生办课后活动时,诈骗教育局拨款共逾1000万元。涉案董事经审讯后,今日(3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28日判刑,董事及经理还押惩教署候惩。
案情指,被告何显华案发时任校联董事,被告文海欣时任校联经理,何显华妻子时任扶苗关注协会有限公司(扶苗)董事。校联及扶苗均为非政府机构,同获教育局批准推行“校本课后学习及支援计划—区本计划”,教育局于2015-16及2016-17两个学年,分别向校联及扶苗拨款逾650万元及逾380万元,于该计划下为多间学校举办72个项目。
何显华及文海欣于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间,与校联职员及扶苗董事串谋诈骗教育局,讹称于该72个项目获聘任的兼职导师均与校联或扶苗订立合约,时薪为165元或195元。何显华又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间,串谋扶苗董事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矇骗教育局。该虚假文书为校联及扶苗两个银行账户的银行结单,以及由该两个银行账户开出的332张支票。
何显华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包括两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文海欣早前承认上述两项串谋诈骗罪名,法官又批准控方申请充公令,相关聆讯将于7月5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