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陈凯港(社交媒体昵称“海港sir”)涉于2019年向本地银行及财务公司提供虚假受雇文件及资料,骗取逾2600万元按揭贷款,陈凯港早前被裁定两项欺诈罪成,涉案49岁男商人则被裁定一项欺诈罪成。 案件今日(1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分别判处陈凯港和男商人监禁6年半和5年。
被告陈凯港(50岁)及汪浩毅(49岁,商人),同被控两项欺诈罪。 经审讯后,陈被裁定两罪均成立,汪则首罪罪成。
控罪指,陈凯港涉嫌在5年前串谋一名前督察、现已为商人的汪浩毅,向东亚银行及华侨永亨信用财务诈骗按揭贷款。 陈凯港隐瞒警司身份,讹称受雇于“出众资本”,陈凯港胞弟受雇于“新凯国际贸易”公司,致使两间公司合共批出超过2600万元的贷款。 陈凯港于2013年任职警司,现已被停职; 汪浩毅则于2007年前任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