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公署完成对Worldcoin(“世界币”)项目的调查,并于今日(22日)发表调查结果。
事源于私隐专员公署关注“世界币”在香港的运作涉及严重的个人资料私隐风险,因此于今年1月主动启动对Worldcoin(“世界币”)项目的调查,以了解“世界币”在香港的运作,是否涉及违反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规定。
私隐专员公署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间,于“世界币”在港的6个营运点共进行了10次“放蛇”行动,并于今年1月31日持法庭手令,进入“世界币”项目在香港6个分别位于油麻地、观塘、湾仔、数码港、中环及铜锣湾的营运点进行调查,再经过两轮查讯后,现已完成有关调查。
调查发现,参与“世界币”项目的人士需要让有关机构透过虹膜扫瞄收集其面容及虹膜影像以“验证”人类身份及制作虹膜编码,藉此获取注册身份(即World ID,“世界币”称之为一本数字护照),并可定期免费获得虚拟货币“世界币”。“世界币”确认在香港营运期间共就8,302名人士进行面容及虹膜扫瞄认证。
经考虑个案的事实及调查所获得的资料,私隐专员锺丽玲裁定“世界币”在香港的运作违反《私隐条例》附表1有关个人资料的收集、保留、透明度、查阅及改正资料的保障资料原则,当中包括 私隐专员公署认为“世界币”项目收集面容及虹膜影像并非必需,而且超乎适度,违反保障资料第1(1)原则的规定;“世界币”不公平地收集个人资料,特别是相关《私隐声明》和《生物辨识资料同意书》的内容不但欠缺中文版本,而且营运点的职员也不会向参与者解说或确认他们明白上述文件的内容,更不会告知参与者向其披露生物辨识资料的风险,又或解答参与者的问题,以及收集个人资料之时或之前参与者未获清楚告知法例上订明需要告知的资讯,包括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他们是有责任或可自愿提供其个人资料、资料可转移予哪些类别的人士,以及参与者查阅和更正个人资料的权利和方式等等。
私隐专员已向“世界币”发出执行通知,要求“世界币”项目停止以虹膜扫瞄装置在香港收集巿民的虹膜及面容影像。锺丽玲指出,如巿民发现“世界币”在香港仍存在虹膜扫瞄装置营运点,请立即向私隐专员公署作出举报,以便公署採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