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刘马车”涉嫌于去年底到今年初在天水围不同地点非礼6名女子,当中至少3人为女童,在两案中先后被控共9项非礼罪。案件于今日(14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判刑时指,被告在短期内重覆犯案,手法相似,心理报告亦指其重犯风险高,遂判监24个星期。
27岁被告刘骏轩,报称无业,被控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1日,在天水围运动场内非礼女童X;在元泽邨泽辉楼某单位非礼女童A;俊宏轩商场街坊美食外及颂富广场二楼扶手电梯非礼女童B;天逸邨逸湖楼一号升降机非礼女子X;荃湾广场4楼“一田百货”饮品部非礼女子Y及女子Z;及在青山屯利街华都大道“HK Shop XOX”非礼女童D。
刘骏轩早前认罪后,法庭为他索取了两科精神科报告及心理报告。辩方指刘同意两份精神报告内容,但对于心理报告指其重犯机会非常高,刘并不同意。辩方指刘希望对案中事主表达歉意,他对犯案感到羞耻,亦已下定决心不再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