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香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77|回复: 0

建筑物管理条例下周五刊宪 保存法团文件不当须负刑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4 16:1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法会今日(4日)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要求每个大厦单位所佔的维修工程价值平均超过30000元的大型维修工程採购,须由至少5%或100名业主亲身投票通过;草案亦列明法团委员没有妥善保存法团文件需要负上刑事责任。条例将于7月12日刊登宪报,并自刊宪一年后、即明年7月13日生效。

政府对此表示欢迎,指该条例草案旨在提高业主立案法团运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以及加强阻吓不遵守《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的情况。民政事务总署会展开多项教育和宣传活动,并会更新一系列指引,以协助业主和法团了解修订内容。

当局指,修例目的包括就建筑物大型维修工程所需的供应品、货品或服务的採购,及就建筑物管理所需的其他高价值採购,施加若干规定;订立机制,使获法人团体业主授权的自然人,可按机制在法团的业主大会等情况,代表该法人团体业主行事;就法团等的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文件,及就关乎建筑物管理的会议的程序,施加或调整某些规定;将没有保存某些关乎建筑物管理的文件,订为刑事罪行;以及作出相关及杂项修订。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先在相关条例草案处理公众较为关注而争议性较小的建议,并会继续广泛听取持份者的意见,跟进其他大厦管理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Hello 香港 ( 粤ICP备2020129818号 )|Sitemap

GMT+8, 2024-11-23 19:30 , Processed in 0.012338 second(s), 10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24 红盛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