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今年3月推出并接受申请,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今日(8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上指,截至上周五,计划共接获346宗申请,原则性批准117宗,有4宗已完成在港投资3000万港元。
有议员关注不少申请人是全家来港,惟投资推广署不接受申请人提供联名户口作资产证明。刘凯旋表示,联名资产难以证明多少资金由申请人控制。她又指,政策要求申请人要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淨资产,若全家只有3000万港元资产,未必是当局目标客群。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为协助金融服务业了解计划详情,投资推广署为业内不同界别举办了多场简介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业、保险业及会计界及法律界等专业团体,合共接近2000人参与。他重申,目前无意把住宅房地产纳入计划的投资标的范围内,由于房地产供求敏感,加上住宅房地产民生性较强,政府亦希望申请人能够将资金投放在金融市场及非住宅房地产,增加市场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