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前日下午在屯门公路近汀九桥侦测到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以超越两倍路面限速(70公里)的高速狂飙,严重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警员将该私家车截停,以涉嫌5宗罪拘捕46岁男司机,揭发该名男子自2004年一拿到驾照就成为“马路炸弹”,多次因为危驾坐监兼被罚停牌,但屡罚屡犯,其中一次更导致一名女子死亡,但他不知悔改续在马路狂飙,于2018年终被法庭判处永久停牌。有人至此仍恶习不改,续罔顾他人安全亡命飞车,幸被警方再次截获。
据了解,被捕男子姓黄(46岁),涉嫌危险驾驶、停牌期间驾驶、无牌驾驶、驾驶时未有第三者保险及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药物测试被捕。他已被暂控一项危险驾驶、一项停牌期间驾驶、一项无牌驾驶、一项驾驶时未有第三者保险及一项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药物测试罪,将于7日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调查发现,该名男司机曾因一宗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危险驾驶及多次停牌驾驶而被永久停牌。
资料显示,黄在2004年及2006年分别因为危险驾驶入狱3个月及4个月,被判停牌至2010年。2007年10月5日,黄驾驶一辆私家车由柴湾大潭道转入柴湾道,当时尾随一辆电单车,并撞向电单车尾部,令电单车26岁女乘客陈美莉抛跌在马路上死亡,电单车司机受伤,私家车剷上安全岛再撞伤一名休班救护员。黄竟不顾而去,事后在旺角被拘捕,于2008年被裁定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等5项罪名成立。
法官当时判刑时指,被告在2004年首次拥有驾驶执照,仅两月后即被吊销,其后更因危驾而被判监,但他的驾驶态度仍未改善,今次更以机件故障为藉口试图推卸过失,显然并无悔意,目无法纪及对法庭的停牌令视若无睹,遂就5项控罪判其监禁22个月2星期。被告须于2010年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5年至2015年,且须再考牌才可再度拥有驾驶执照。
不过,有人出狱后持续干犯交通规例,包括逆线行车等。2017年11月25日,黄驾驶一辆电单车在青葵公路左穿又插,超速飞驰,被警方“隐形战车”追截。电单车多次衝灯、逆线狂飙,其后逃入华泰路“掘头路”,更直闯励敬惩教所,结果在斜路失控翻侧。黄弃车逃走,被警员追至按地拘捕,在2018年被判处永久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