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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倡为劏房面积设最低标准 不合规定者予纠正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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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1 16:1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一份《施政报告》将在10月16日发表,立法会议员郑泳舜今日(21日)出席电台节目时建议当局,为劏房定下面积最低标准为7平方米。

郑泳舜表示,政府可以考虑将7平方米的最低面积作为劏房面积起步点,建议由劏房业主自行聘请专业人士检视劏房是否合乎各项规定,如有不合资格的地方,当局可以给予纠正期改正。

立法会议员邓家彪则建议,政府规定所有劏房经营者,均要向当局通报每名劏房住户的资料,以方便政府能够进行精准扶贫。针对劏房纠正期方面,邓家彪认为不宜太快,担心未有足够的过渡房屋或简约公屋安置有需要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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