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12日)于红磡区拘捕一名57岁男子,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国安处今日(13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他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调查指,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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