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4日)在九龙区拘捕一名43岁男子涉嫌“起底”,在未经前友人的同意下,披露前友人及女儿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调查显示,被捕人与事主于2021年开始交往,其后于2022年分手。分手后,被捕人继续联络事主,及至2024年两人发生金钱纠纷,被捕人指称事主欠债不还。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上旬,有人先后三次在事主女儿就读小学的外牆及其附近的灯柱及屋苑范围张贴多张载有事主及其女儿个人资料的单张,指称事主欠债不还。其后于2025年1月中旬,事主从即时通讯软件收到数张相片,相片中载有一名人士穿着一件印有上述单张内容的上衣乘搭港铁,并到事主居所附近的食肆用餐。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事主女儿的中文姓名、就读的小学名称及班级。
被捕人已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公署提醒,“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