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香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61|回复: 0

攻略 | 如何办理香港永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13 15: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阿江 于 2021-7-13 15:39 编辑

        

今天的攻略主题:香港永居

许多港漂留在香港就是希望待满7年,可以拿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对于马上就要拿到永居的港漂,圈妹表示祝贺。

今天圈妹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如何办理香港永居!还不够7年的港漂也可以先收藏起来总有一天会用得到的!


在香港连续住满7年(签证不能中断,如果离开香港,一年内不能连续超过180天)就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最早可以在满7年的前一个月内开始递交申请。

所需资料:
1.申请表(ROP145):可在网上下载http://www.immd.gov.hk/hkt/forms/forms/rop145.html
2.香港身份证副本  
3.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副本
4.可能还会用到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的证明文件,如学校文件 、就业证明 、正式收据 、银行结单、入息税税单等副本(尽量把所有资料都准备全,不然可能会被要求补交材料)

具体申请方法有三种:
1.网上申请,网址如下:
http://www.immd.gov.hk/hkt/services/right-of-abode-in-hksar/apply.html#perm_id

网上申请需要把所需资料扫描上传,但是一般审核较慢,建议大家还是去现场办理。


2.将以上材料放到入境处投递箱(具体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7 号入境事务大楼 25 楼入境事务处居留权组)

3.邮寄申请:
将所需资料寄到: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7 号入境事务大楼 25 楼入境事务处居留权组。


审核通过后,入境处会寄出一张确认信,确认信上会标注办理”现场资格核实“的时间。但大家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更改时间。

电话:(852) 2598 0888

现场办理当天,需要携带香港身份证和通行证正本,如有预约,还需携带网上下载好的预约书。

具体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7 号入境事务大楼 25 楼入境事务处居留权组

具体流程:
1.取筹
2.核实身份
3.签《注销内地户口通知书》,签完后需要返回内地注销户口。
4.领取《核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结果通知》。


1.携带内地及香港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港就业就学证明(或现场书写一个声明),去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填表,办理销户。成功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个通知书。

2.携带通知书、户口本、内地香港身份证正版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表。派出所会没收内地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再给你一张销户证明。

3.拿着销户证明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临时证明,返回香港。

PS:各省市的办理方法不太一样,大致流程一致。


拿到《申请结果通知》后,可以直接到入境处8楼,拿筹申请换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除了现场拿筹直接办理外,也可以提前在网上预约(网址: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bookregidcard.htm)。但网上预约的人比较多,不好预约到合适日期,不如拿到通知书的当天直接去现场办理。


在等候领取正式香港永久身份证之间,如果想要往返内地,需要办理一个回港证。(如果在领取正式身份证之前,不需要离开香港,那就不用办理了。)

为了节省时间大家可以提前在网上预约:https://www.gov.hk/tc/residents/ ... t/booktraveldoc.htm

所需资料:
1.申请书,下载地址: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travel_document/Application_for_HKSAR_Re-entry_Permit.html#secondTab

2.照片一张,规格如下:

3.香港永久性身份证;刚审核完永久资格的港漂带着那张俗称”行街纸“的身份证领取通知书

4.现金
回港证分为两种:限用一次的(46港币);多次使用的(140港币)

办理地址:入境处的任意分区事务处

PS:回港证当天办理,当天就能拿到。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Hello 香港 ( 粤ICP备2020129818号 )|Sitemap

GMT+8, 2024-11-24 00:42 , Processed in 0.012814 second(s), 9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24 红盛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